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2013年1号文件明确提出的,计划利用5年在全国范围内已完成,2018年是这项工作的最后一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2013年1号文件明确提出的,计划利用5年在全国范围内已完成,2018年是这项工作的最后一年。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收尾,各项新政策、新的方案也出来了,如今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派生出有了4个“新花样”,这都是为了农民好吗?(1)确权确股不确地具体村里有你家的多少亩地,但不具体你的地在哪儿、地界在哪儿。
这种方式限于于人均耕地较较少、因地貌变化地界判断不明、土地早已连片集中于光阴等情况。不确认地在哪,如何受益?一般这种土地都是当地整体集中于经营,不会按照股份收益的方式给你收益。当然,土地集中于经营,必需同意农民群众表示同意。
(2)土地集中于、一户一田希望农民将田地交换、准,让每一户的土地集中于,然后展开确权。这主要是针对农户土地零散的农户,有的一家几亩土地集中在五、六个地方,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规模生产。“一户一田”是强制执行吗?不,该政策采行双方强迫的形式。却是土壤除了面积还不存在肥力、地势等差异,无法做极致的“等价交换”。
(3)承包地永久“有偿解散”针对入城落户、在城里有较为坚实生活基础的农民,将农村的承包地以出让的方式永久解散,自己获得一笔出让费用。大部分入城落户的农村人很少不会回去烹饪自己的承包地,既浪费土地资源,也影响土地集中于连片耕种,承包地“有偿解散”则可以有效地解决问题这种问题。“有偿解散”全国都有吗?宅基地“有偿解散”在各地早已较为成熟期,承包地“有偿解散”也在积极探索之中,仅有在个别地区有试点。
(4)土地托管地为一些不愿耕种或没能力耕种的农户把土地托付给农业经营企业或栽种大户,获取耕种管理服务。这也是入城落户村民的另一种自由选择方式。通过集中统一订购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实行机械化生产,需要有效地解决问题土地碎片化问题,提升农业产出率,同时也能让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减少减免经商渠道。
但,土地托管地必须由第三方展开接续,目前这类企业或公司并不多,如果国家希望土地托管地,也许将不会沦为乡村另一新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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